苏州晒出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成绩单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”
苏州晒出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成绩单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”
苏州晒出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成绩单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”6月4日,苏州市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局召开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,发布《2024年(nián)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2024年,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,科学应对复杂严峻形势,全面完成(quánmiànwánchéng)年度各项目标任务,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在苏州全市GDP实现2.67万亿元同时(tóngshí),苏州市区PM2.5年(nián)均浓度29微克/立方米(lìfāngmǐ),连续(liánxù)4年达到(dádào)(dádào)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.2%;苏州全市国考、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(bǐlì)分别达到93.3%和97.5%,昆承湖、澄湖省考断面实现Ⅲ类突破;省考以上优Ⅱ比例达到68.8%,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;太湖水质达到国家良好湖泊要求,连续17年高水平实现安全度夏;苏州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到“三类”标准;土壤、噪声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。
2024年,苏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(wěnzhōng)向好,苏州市区PM2.5年均浓度(nóngdù)全省第4位(wèi),苏州市各地PM2.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。
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(píngjūn)优良天数比率为85.8%,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为29微克/立方米,同比(tóngbǐ)下降3.3%。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(fāshēnglǜ)为8.3%,较去年同比略有上升。
2024年,苏州全市(quánshì)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。全市共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(chéngshì)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(shuǐyuándì)水质(shuǐzhì)均达到(dádào)或优于Ⅲ类标准(biāozhǔn)(biāozhǔn),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。国考30个断面中,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3.3%,同比(tóngbǐ)持平;年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3.3%,同比上升(shàngshēng)10.0个百分点,Ⅱ类水体比例全省(quánshěng)第一。省考80个地表水断面(含国考断面)中,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7.5%,同比上升2.5个百分点;年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.8%,同比上升2.5个百分点,Ⅱ类水体比例全省第二。
依据《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(bànfǎ)(试行)》规定的生态质量指数(EQI)综合评价,2024年,苏州市生态质量达到(dádào)“三类”标准。
2024年,苏州全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1个村庄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(tiānshù)比率为84.7%。全市20个农村(nóngcūn)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(hǎo)于Ⅲ类。
截至2024年(nián)底(niándǐ),苏州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到365万吨/年。全市共有2.61万家(wànjiā)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纳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。
2024年,苏州全市各类(gèlèi)电离辐射监测因子基本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底(běndǐ)水平范围或标准限值以下,其中重点饮用水水源地、太湖流域水质辐射水平等检测(jiǎncè)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。(苏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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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4日,苏州市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局召开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,发布《2024年(nián)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2024年,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,科学应对复杂严峻形势,全面完成(quánmiànwánchéng)年度各项目标任务,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在苏州全市GDP实现2.67万亿元同时(tóngshí),苏州市区PM2.5年(nián)均浓度29微克/立方米(lìfāngmǐ),连续(liánxù)4年达到(dádào)(dádào)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.2%;苏州全市国考、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(bǐlì)分别达到93.3%和97.5%,昆承湖、澄湖省考断面实现Ⅲ类突破;省考以上优Ⅱ比例达到68.8%,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;太湖水质达到国家良好湖泊要求,连续17年高水平实现安全度夏;苏州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到“三类”标准;土壤、噪声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。
2024年,苏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(wěnzhōng)向好,苏州市区PM2.5年均浓度(nóngdù)全省第4位(wèi),苏州市各地PM2.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。
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(píngjūn)优良天数比率为85.8%,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为29微克/立方米,同比(tóngbǐ)下降3.3%。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(fāshēnglǜ)为8.3%,较去年同比略有上升。
2024年,苏州全市(quánshì)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。全市共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(chéngshì)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(shuǐyuándì)水质(shuǐzhì)均达到(dádào)或优于Ⅲ类标准(biāozhǔn)(biāozhǔn),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。国考30个断面中,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3.3%,同比(tóngbǐ)持平;年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3.3%,同比上升(shàngshēng)10.0个百分点,Ⅱ类水体比例全省(quánshěng)第一。省考80个地表水断面(含国考断面)中,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7.5%,同比上升2.5个百分点;年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.8%,同比上升2.5个百分点,Ⅱ类水体比例全省第二。
依据《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(bànfǎ)(试行)》规定的生态质量指数(EQI)综合评价,2024年,苏州市生态质量达到(dádào)“三类”标准。
2024年,苏州全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1个村庄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(tiānshù)比率为84.7%。全市20个农村(nóngcūn)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(hǎo)于Ⅲ类。
截至2024年(nián)底(niándǐ),苏州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到365万吨/年。全市共有2.61万家(wànjiā)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纳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。
2024年,苏州全市各类(gèlèi)电离辐射监测因子基本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底(běndǐ)水平范围或标准限值以下,其中重点饮用水水源地、太湖流域水质辐射水平等检测(jiǎncè)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。(苏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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